根據《教育部 國家語委關于評選表彰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通知》要求,經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工作表彰領導小組初審,現將我院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推薦對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23年1月5日至2023年1月11日。公示期內,如對推薦對象有異議,請通過書面形式向前沿科學與教育局反映,反映情況應客觀真實。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應署實名并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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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郵箱:lijiarui@cashq.ac.cn、sunyn@cashq.ac.cn
中國科學院前沿科學與教育局
2023年1月5日
附件:
1.中國科學院推薦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集體名單
2.中國科學院推薦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個人名單
3.中國科學院推薦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集體事跡簡介
4.中國科學院推薦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推廣普及先進個人事跡簡介